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扶贫开发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0]82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万元,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3441255
意见收集人:张海军,电子邮箱:416152215@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扶贫移民股
附件:沙湾区2021年度中央提前下达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xlsx
乐山市沙湾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