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7〕489号)、威斯尼斯人旧版娱乐场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18〕4号)精神,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我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约用水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草拟了《关于制定沙湾区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供水价格的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5月15日前反馈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联系人:余明全;联系电话:0833-3441771;QQ邮箱:281277791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制定沙湾区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供水价格的方案.doc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