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土地管理工作,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各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编制工作,成果已经乐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专家组技术检查通过,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成果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2.乐山市沙湾区各镇(社区)城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出让).doc
3.乐山市沙湾区各镇(社区)城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划拨).doc
4.乐山市沙湾区各镇(社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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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